2006年4月2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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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一再起诉维护设计著作权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我们曾经想到过放弃,但如果大家都这样做,放任自流的结果肯定会使得室内装饰行业内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我们决定站出来敲响这个警钟……”
  自去年年底,浙江名师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名师)起诉杭州南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南鸿)侵犯其室内装饰作品的著作权后,近日,名师再次将装饰业的一家小公司杭州麒盟艺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麒盟)推上被告席。名师率先在装饰行业扛起了维护知识产权的大旗。

  去年索赔百万
  去年11月28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受理了首例室内装饰设计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作为原告的名师向法院诉称,2003年五六月间,名师为叶某等3个客户完成了住宅的装饰设计施工,其中一个室内装饰还获得了2004年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但杭州南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得到名师的许可的情况下,委托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了《与阳光争艳——室内装饰与居住空间》一书,书中三处以“感受尊贵”、“畅想空间”、“好日子”等为标题刊登了20幅室内装饰实景照片,这些室内装饰装修作品都是名师设计施工完成的,而此书中署名的却是南鸿。除此之外,南鸿还利用其网站,分别以桃花源湖畔村和枫丹白露香榭苑之名,将名师的两套别墅作品作为其原创作品向社会发布,点击率接近11万人次。
  名师认为,南鸿的做法侵犯了其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名师向南鸿和机械工业出版社等提出了100万元的索赔额。
  随着此案在法院的立案,“室内装饰设计作品著作权”这个概念开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名师的董事长毛建敏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装饰行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行业内无序竞争的现象,同行之间侵犯别人劳动成果的现象也屡有发生,装饰设计作品的著作权问题成了一个不得不引起业界注意的问题。

  今年索赔一元
  近日,名师再度动用诉权。这次当被告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杭州麒盟艺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名师诉称,在麒盟的网站上,被告以赢利和招揽业务为目的,把名师享有著作权的“枫丹白露”、“桃花源”等三套别墅的多幅作品以“枫丹白露”之名作为自己的作品进行虚假宣传,点击率达万人次以上。名师认为,被告所从事的核心业务与其被侵权的业务范畴一致,所以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依法享有的作品的著作权(包括所有权、著名权、使用权等)的侵害,并对其业务拓展和客户满意度、社会声誉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与前一次提出索赔一百万有别,这次名师提出的诉请除了要求被告在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外,只提出了赔偿一元名誉损失费的要求。
  这“一元”名誉损失费的诉讼请求无疑让人指为有借官司炒作之嫌。对此,毛建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名师有十多年从业经验,有专业资质,并且在业界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业绩,完全没有必要炒作。这“一元”的名誉损失费自然是象征性的,毛建敏说,这有两个原因,一来,知识产权侵权损失的计算比较困难,对被侵害对象损失的鉴定以及相关证据的取得都很困难;二来,名师在起诉前经过调查发现麒盟是家小公司,对其应该以教育为主。

  只为敲响警钟
  日前,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麒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杨某还不知道自己公司当了被告的事,他对此非常吃惊。据杨某介绍,麒盟的确是一家只有四五个人的小公司,当时公司开办网站的时候因缺少资料,就从一个朋友那里拿到一些作品的图片放在了网上,准备过一段时间后就用自己的作品换下来,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侵权的问题。
  杨某对记者说,虽然自己没有主观恶意,但这样的事情发生了,过错肯定在自己。不过,杨某一再对当被告的事表示意外。
  杨某的这一意外正是名师提起诉讼的出发点,毛建敏说:“在业界敲响尊重知识产权的警钟,维护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这是我们起诉的初衷。总要有人先站出来制止一些侵权行为,这既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有助于消费者看清市场。”
  据悉,名师起诉麒盟前,曾经在媒体上发表了律师声明,指出了麒盟侵害名师著作权的行为。但该声明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
  有业内资深人士指出,装饰行业作为新兴的行业,行业内部的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现象较为突出,装饰作品的著作权意识相当淡薄。名师的两次起诉无疑是将这个行业弊病曝光在了阳光下,引起了业界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目前,名师作为原告的这两起装饰设计著作权纠纷案都尚未开庭审理。